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
项目名称:新兴县太平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建设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太平镇
建设单位:新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新兴县太平镇人民政府投资2103.18万元,在太平镇辖区内的15个自然村(波田村、上山门村、沙洞村、同盘村、长冲村、儒洞村、高洞村、平河村、三坑村、白水带村、新村、旧一村、旧二村、鱼花塘村、锦塘村)的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截污,共新建15座污水处理设施,对每个村子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项目营运过程中的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经“沉砂+调节+厌氧+微动力降解池+人工湿地系统”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共成河、大南河;实际建设内容为:太平镇辖区内的这15个自然村新建管道总长约39838m,其中DN300管总长4618m,DN200管总长7134m,DN150管总长10648m,DN100管总长17438m。每座污水处理站(含人工湿地)共占地180~290平方米,每座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规模为8-20m³/d之间,污水总处理量为223m³/d,已建15座光伏发电站为微动力降解池提供能源动力。项目为环保治理项目,总投资即环保投资。主要环境影响情况如下:
1、项目针对太平镇辖区内的15个自然村(波田村、上山门村、沙洞村、同盘村、长冲村、儒洞村、高洞村、平河村、三坑村、白水带村、新村、旧一村、旧二村、鱼花塘村、锦塘村)的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截污,共新建15座污水处理设施,对整个村子的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工艺釆用“沉砂+调节+厌氧+微动力降解池+人工湿地系统”工艺。各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共成河、大南河。
2、项目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人工湿地产生的异味气体,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项目实际建设的15个自然村建设的污水处理设备均采用地埋式,散逸出来的恶臭气味较少;人工湿地均加强周边绿化建设并定期清理湿地植物的枯枝败叶和死去的植物,而且位置较为分散,因此项目散逸出来的异味气体较少。因此项目基本不会产生恶臭气体。
3、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污水泵和鼓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噪声源远离居民集中点,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釆取隔声、减振、消音等综合治理措施,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居民的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污泥,统一收集后运到有机肥厂制肥处理;人工湿地植物种植净化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植物的枯枝败叶和枯萎死去的植物,己安排定期清理,统一晒干后居民用作生物燃料。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08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2266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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