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
项目名称:新兴县东成镇圩湿地公园及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地点: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东成镇
建设单位:新兴县东成镇人民政府
建设内容:新兴县东成镇人民政府总投资2691.83万元,在东成镇圩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截污,以及在镇区新建一座总占地面积5000㎡的湿地公园(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对镇圩污水集中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经过“沉砂+调节+AAO生化系统+辐流式沉淀+人工湿地系统+紫外线消毒系统”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廻龙河;实际建设内容为:东成镇圩新建管道及排污沟总长达4.23km(其中新建管道DN500管总长479m,DN400管总长670m,DN300管总长1805m,DN250管总长392m以及DN200管总长884m)。设计规模为2000m³/d。项目为环保治理项目,总投资即环保投资。主要环境影响情况如下:
1、项目针对东成镇圩生活污水排污口进行截污,以及在镇区新建一座湿地公园(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对镇圩污水集中处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经过“沉砂+调节+AAO生化系统+辐流式沉淀+人工湿地系统+紫外线消毒系统”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尾水,主要污染物为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标准后排入廻龙河。
2、项目环境空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的厌氧阶段和污泥脱水压滤阶段,其主要的污染因子为臭气。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散逸出来的恶臭气味较少,加强压滤间的通风措施,同时加强周边绿化建设;人工湿地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湿地植物的枯枝败叶和死去的植物长期堆积发酵,同样产生恶臭气体,需要定期清理湿地植物的枯枝败叶和死去的植物。经以上措施和维护后,项目散逸出来的异味气体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建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污水泵和和鼓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噪声源远离居民点,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消音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产生的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居民的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脱水污泥,统一收集后运到有机肥厂制肥处理;人工湿地植物种植净化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植物的枯枝败叶和枯萎死去的植物,已安排定期清理,统一晒干后居民用作生物燃料。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08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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