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评报告表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
项目名称:广东中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木质纤维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云浮市郁南县宋桂镇宋桂村干冲坑高速弃土场
建设单位:广东中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东中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立方米木质纤维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云浮市郁南县宋桂镇宋桂村干冲坑高速弃土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 22°53'21.23",东经 111°46'46.38"。项目总占地面积65332.68㎡,建筑面积28325.5㎡,主要分布有办公区、原料堆场、生产加工区等。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0万元,占总投资的5%,主要经营生产、销售:竹、木制纤维及中高密度纤维板;木材、竹子收购和销售,年产15万立方米木质纤维。
主要环境影响情况如下:
1、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引至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与生产废水(包含锅炉蒸汽废水、原料带入水分和原料消遣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抑尘用水经自然蒸发后消失;搓丝工序产生的少量废液经蒸发浓缩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冷却水均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片粉尘、筛分粉尘、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废气、污泥车间废气、原料堆放粉尘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
(1)切片、筛分粉尘
项目切片、筛分工序会产生粉尘,污染因子是颗粒物,采用湿法切片工艺,在破碎过程进行洒水喷淋,在筛分时设置水喷淋装置,对原料进行洒水,增加原材料的含水率,能有效减少粉尘排放,并通过集气罩收集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燃生物质锅炉废气
项目蒸汽锅炉采用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尾气污染物为SO2、NOx、烟尘。通过管道收集后,引至1套“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限值。
(3)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废气
项目设有一套污水处理系统,其中设有厌氧处理工艺,厌氧工序会产生臭气,污染因子是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收集后经负压抽风引至1套“酸洗塔+碱洗塔+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后由1个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3)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和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4)污泥车间废气
项目污泥车间产生的臭气,污染因子是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污泥车间围蔽,恶臭气体收集后经负压抽风引至1套“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个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4)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和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5)原料堆放粉尘
项目在原料堆场安装雾化喷头,对原材料表面喷水雾,增加其含水率,从而减少粉尘的排放,并且尽可能选择无风或微风的天气条件下进行装卸,采取规范作业、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抑尘。经采取以上降尘措施治理后,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运输车辆扬尘
项目的原材料及成品均采用汽车运输,汽车运输会产生一定的扬尘。通过保持路面清洁,道路硬化,设置车辆清洗池,规划运输路线,绿化道路,安装喷淋等设施对厂区道路喷淋并清扫路面,对运输物料加盖帆布并限制车速、禁止超载。经采取以上降尘措施治理后,运输道路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车间生产设备等运转时的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修,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居民的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泥、回收纤维、锅炉灰渣和布袋收集粉尘。
①项目破碎及筛分工序设有布袋除尘设备收集逸散的粉尘,由于收集的粉尘规格较少,可送至生物质锅炉作为燃烧使用;
②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处理后,交由一般固废处理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③生物质燃料燃烧后产生的灰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砖厂做建材;
④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设有微滤机回收废水中的木质纤维,回收的木质纤维可作为燃料送至锅炉内燃烧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浓缩残渣、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手套。
①项目搓丝废水采用蒸发水分处理,蒸发过程废水中的水分全部蒸发,由于原料中的固分基本进入到产品中,蒸发浓缩产生的残渣采用密封袋进行收集,并暂存于危废间,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②设备定期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和手套经统一收集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5月13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802336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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