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评报告表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
项目名称:开平市华胜五金橡胶厂年产汽车橡胶配件150万只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开平市龙胜镇石桥圩人民东路
建设单位:开平市华胜五金橡胶厂
建设内容:开平市华胜五金橡胶厂年产汽车橡胶配件150万只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开平市龙胜镇石桥圩人民东路,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499879°,东经112.501507°。项目厂区北面相邻为工业区路,东面、南面相邻为长堤路及绿地,西面相邻为农机厂。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万元,占总投资的28.5%,主要从事汽车橡胶配件的生产与销售,年产汽车发动机支架胶100万只,汽车减震衬套胶50万只。主要环境影响情况如下: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主要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开平市龙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者后,排入开平市龙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金属粉尘、焊接烟尘、喷砂粉尘、打磨粉尘、配投料粉尘、炼胶废气和硫化废气。
(1)金属粉尘
项目机加工过程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其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由于金属颗粒物比重较大,基本上会沉降在加工设备的四周,及时清理后作为固废处理。只有极少部分扩散到大气中形成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喷砂粉尘
项目喷砂过程会产生少量喷砂粉尘,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引至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打磨粉尘
项目打磨工序会产生打磨粉尘,污染因子是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引至4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引至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5)配投料粉尘及炼胶废气
项目配投料工序会产生粉尘,污染因子是颗粒物;炼胶工序会产生粉尘和有机废气,污染因子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收集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与硫化废气合并进入1套“活性炭吸附+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6)硫化废气
项目硫化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污染因子是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2)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3、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车间生产设备等运转时的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修,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居民的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开料和机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世中(广东)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②固体原料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世中(广东)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③硫化过程产生的废模具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世中(广东)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④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世中(广东)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3)危险废物
①设备定期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②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UV灯管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③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1月7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02229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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