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评报告书和环保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等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
项目名称:开平市龙熙橡塑制品厂年产250万件橡胶五金汽配件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开平市龙胜镇长龙西路54号之2
建设单位:开平市龙熙橡塑制品厂
建设内容:开平市龙熙橡塑制品厂年产250万件橡胶五金汽配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开平市龙胜镇长龙西路54号之2,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32′31.94″,东经112°26′48.44″。项目建设单位为开平市龙胜镇景锋橡胶制品厂,于2021年4月30日进行工商变更,变更为开平市龙熙橡塑制品厂。项目东面为公路,南面为强顺铝业,西面为俊荣米面厂,北面为大沙河橡胶厂。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万元,占总投资的31%,主要从事橡胶五金汽配件的生产加工,年生产橡胶五金汽配件250万件。主要环境影响情况如下:
1、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主要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开平市龙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者后,排入开平市龙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密炼废气、开炼废气、硫化废气、焊接烟尘、打磨粉尘。
(1)投料粉尘、密炼废气、开炼废气、硫化废气
项目投料、密炼、开炼工序会产生粉尘、有机废气和臭气,污染因子是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收集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与硫化废气合并进入1个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硫化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和臭气,污染因子是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通过集气罩收集引至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与投料、密炼、开炼废气合并进入1个15m高排气筒(编号:DA001)高空排放,极少部分未收集完全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标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和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2)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打磨粉尘
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污染因子是颗粒物,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车间生产设备等运转时的噪声,通过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对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修,并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围居民的声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切胶边角料、修边边角料、金属边角料。
①原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置;
②切胶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修边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置。
(3)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危险化学品内衬袋。
①设备定期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②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过滤棉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③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④由于硫磺粉、促进剂和氧化锌属于危险化学品,其内衬袋沾染少量的硫磺粉、促进剂和氧化锌,废危险化学品内衬袋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东莞中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置。
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9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22367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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